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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標準 English Requirement for Graduation

一、適用對象

本校學士班學生。

二、通過標準

  1. 除修畢英語必修6學分外,學生亦須通過下列英語能力檢定測驗任一種,始達本校英語能力畢業標準。通過檢測之學生,於畢業前成績單上傳至語言中心辦理登錄。(申請網址:rc040.ndhu.edu.tw/p/423-1077-3250.php?Lang=zh-tw)
  • 托福(TOEFL)iBT測驗61分以上(110學年起英美系調整為72分
  • 托福ITP紙筆測驗500分以上110學年起英美系調整為543分
  • 多益(TOEIC)英語測驗600分以上(國企系680分、管財學位學程750分、英美系780分、110學年起英美系調整為785分)
  • 全民英檢(GEPT)中級複試或中高級初試以上通過(國企系及管財學位學程-中級複試或中高級初試、英美系中高級複試)
  • 雅思(IELTS)國際英語測驗5分以上(國企系5分、管財學位學程5.5分、英美系5.5分)
  • 其他具國際公信力之相對應英語能力檢定(英檢對照表
  • 校內英語能力檢定測驗
  1. 英美系僅採計校外正式英檢測驗成績標準為全民英檢中高級複試通過或同等級之英語認證標準。
  2. 國企系標準為多益測驗680分以上或同等級之英語認證標準。
  3. 管財學位學程標準為多益測驗750分以上或同等級之英語認證標準。
  4. 身心障礙生經評估有英文學習障礙者,可個案處理或免除英語能力畢業標準。
  5. 各系課規請至課規查詢系統

三、學生於入學前二年內或修課期間,通過上述任一種英語能力檢定測驗者,原英語必修6學分可採用等同或高於入學核定英文級數之英語必修課英語選修或第二外語選修課程學分認列。可計入認列課程依語言中心公告為準。

四、英檢未通過者,需加修2門4~6學分英語課程。可加修課程有高於入學核定英文級數英語必修英語選修、及各院系所規劃且語言中心認可之全英語授課課程。惟加修4-6學分不計入校核心課程37學分內,但會計入畢業總學分。

五、國企系英檢未通過者,需加修3級以上英語必修或英語選修課程共6學分。

六、♦將圖檔轉成PDF檔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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