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聘教師】國立東華大學共同教育委員會語言中心徵聘專任助理教授1名(111-2 起聘)
一、擬聘教師職稱
專任助理教授(含)以上。
二、名額
1名。
三、擬聘年度
111學年度第2學期(112年2月1日起聘)。
四、應徵資格
- 獲有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英語文教育、理工或管理、EAP╱ESP等相關專長領域之博士學位者。或,
- 英語為主要語言之國外學歷或具EMI教學經驗之博士學位者。
- 本師資為教育部核予「大專校院學生雙語化學習計畫─重點培育學院」之員額。
(1) 依「大專校院推動雙語化計畫補助暨經費使用原則」規定,本師資員額不得為我國公私立大專校院及學術研究機構現職編制內專任教師及研究人員。
(2) 須協助推動雙語計畫及EMI課程教學。
五、工作內容
- 教授本中心校核心英語課程、EAP╱ESP等課程及執行相關研究。
- 協助推動雙語計畫及EMI課程教學。
- 協助語言中心推展教學相關活動。
- 須兼任行政職務。
六、檢附資料
- 履歷表(含論文著作目錄表、EAP╱ESP╱EMI相關課程大綱)
- 自傳
- 學經歷證件影本(學位證書、歷年成績單、服務證明等)
【國外學經歷另須檢附:國外學歷證件、歷年成績單、國外經歷服務證明需向駐外單位辦理驗證並蓋驗證戳記及經駐外館處驗證或國內公證人認證之中文譯本、國外學位送審教師修業情形一覽表(持博士學位者,累計在當地學校修業時間至少須滿16個月;碩士、博士學位同時修習者,累計在當地學校修業時間至少須滿24個月)、歷年入出境紀錄(請逕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申請人為外國人或僑民者免附)】各1份。
- 博士學位論文、三年內學術著作各一份
- 三封推薦信
- 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如教學及研究相關文件、英語能力檢定或其他英語能力證明等)
- 甄選人員名冊(請至本網頁附件下載,請以Word檔寄出)
七、收件方式及截止日期
- 請將甄選人員名冊Word檔案、應備齊之資料PDF檔案或包含前述資料檔案的雲端資料匣(如Google Drive等)共用分享連結以電子郵件寄至LC@gms.ndhu.edu.tw,信件標題請註明【應徵語言中心推動雙語化學習計畫專任助理教授:應徵者姓名】。
- 推薦信請推薦人以電子郵件直接寄至LC@gms.ndhu.edu.tw,信件標題請註明【應徵語言中心推動雙語化學習計畫專任助理教授:應徵者姓名+推薦函】。
- 收件截止日期:2022年9月30日(五)。
八、其它
- 經書面審查通過者,面談日期及面談方式將另行通知。
- 應徵資料恕不退件。
行政聯絡:林小姐
聯絡電話:03-890-5492
電子信箱:LC@gms.ndhu.edu.tw
瀏覽數:
分享